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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第11届人大代表选举接受提名
作者:西安都市…    文章来源:西安都市圈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7

 

 

澳门日报图

 

  澳区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今(7)起接受提名。由今日起到本18日一连12天提名期内,参选人应领取和填写登记表,连同十名以上选举会议成员分别填写的提名信,在提名期截止前亲自交到选举工作办公室。

 

  据澳门日报报道,根据选举澳区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凡年满十八岁的澳门特区居民中的中国公民都可报名参选,但必须获得选举会议十名以上成员分别提名,才有条件成为候选人。为明确表达参选意向,参选人应领取和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参选人登记表》,参选人须对所填事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必要,参选人有义务进一步提供数据。

 

  登记表除了要求参选人填报基本个人资料之外,还需参选人申报确认自己是否中国公民。 也将要求填报现时工作机构及主要职务,以及包括地址、电话号码、传真号码或电子邮箱等可与参选人直接联系的通信数据。此外,参选人需要签署声明本人拥护《澳门基本法》,拥护“一国两制”,爱国爱澳。

 

  参选人须持有效身份证件,亲自将登记表和十名以上选举会议成员分别填写的候选人提名信送交选举工作办公室,不得邮寄,也不得由他人转送。18日下午5时半为办理送交登记表和候选人提名信事宜的最终截止时间。

 

  同期,选举会议成员提名他人为代表候选人,应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提名信》。

 

  在日前的选举会议首次会议上,各选举会议成员已获分发共12封提名信,即每一选举会议成员最多可提名12位参选人。如果选举会议成员本人参选,需要由其它10名以上选举会议成员为其填写候选人提名表。

 

  目前选举工作办公室已完成布置,在大厦大堂、电梯到大厦六楼都有醒目提示,指示参选人登记处的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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