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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加班用人单位要付3倍工资
作者:lrhua    文章来源:西安都市圈转载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4-3

4月4日是清明节,也是国务院新调整增加的又一个法定节假日。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劳动工资处处长刘建平日前提醒用人单位,这一天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以不低于本人日工资300%的标准支付加班工资。

 

    据介绍,4月4日至6日,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安排劳动者休假三天,如果由于生产经营的需要安排加班时,要依法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其中安排劳动者在4月4日加班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日工资300%的标准支付加班工资,安排劳动者在4月5日、6日周末加班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日工资200%的标准支付加班工资。

 

    刘建平说,如果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加班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文章录入:lrhua    责任编辑:lrhua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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